一場原本圍繞前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傑克·史密斯(Jack Smith)如何調查前總統特朗普的參議院聽證,在週二意外跑偏成了球隊名稱之爭:密蘇里州共和黨參議員埃裏克·施密特(Eric Schmitt)當庭指控史密斯就2024年2月3日是否現身亞特蘭大一場NBA比賽作僞證,並在史密斯否認後罵他是“徹頭徹尾的混蛋(total dirtbag)”。但據在場參議員當場查證,施密特把NBA的亞特蘭大老鷹隊(Atlanta Hawks)和當天史密斯真正去看的愛荷華大學鷹眼隊(Iowa Hawkeyes)——也就是女籃球星凱特琳·克拉克(Caitlin Clark)所在的球隊——搞混了。僞證指控因此當場落空,而施密特事後拒絕承認有錯,反而回敬一句:“誰知道傑克·史密斯是克拉克的球迷?”
這場聽證由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召集,主題是史密斯對特朗普相關案件的調查,該調查在特朗普重返白宮後已被叫停。施密特的質詢切入點是一個具體日期:2024年2月3日。他先鋪了一層背景——前一天,被特朗普稱爲“試圖起訴他的亞特蘭大檢察官”的富爾頓縣地方檢察官法尼·威利斯(Fani Willis)剛公開承認與特別檢察官內森·韋德(Nathan Wade)的未披露戀情;兩人正是佐治亞州選舉干預案的控方成員。施密特的邏輯是:如果能證明史密斯第二天就在亞特蘭大,就可能暗示他與當地控方私下接觸。
於是他拋出問題:“你有沒有去看2024年2月3日金州勇士隊對亞特蘭大老鷹隊的NBA比賽?”史密斯明顯一頭霧水,反問:“那場比賽在哪個城市?”施密特答“亞特蘭大”,史密斯答“沒有”。施密特接着說自己手裏有“一系列短信”,能把史密斯放在那場“老鷹隊”比賽的現場,並警告他“別在回答前先犯僞證罪”。史密斯仍表示沒有印象。
接下來輪到明尼蘇達州民主黨參議員埃米·克洛布徹(Amy Klobuchar)質詢,她給了史密斯補充說明的機會。史密斯說,那個時間段他唯一記得去看的比賽,是馬里蘭大學對陣愛荷華大學鷹眼隊、有克拉克出場的大學籃球賽;美國法警局(U.S. Marshals Service)的人員當時隨行,日期可查。克洛布梭當場覈對後確認:2024年2月3日,愛荷華鷹眼隊確實在馬里蘭客場以93比85擊敗馬里蘭,比賽當晚8點開球;克拉克得分超過30分。另有報道稱克拉克那場拿下38分、12次助攻、6個籃板,投籃29投13中、三分球17投7中。同一天晚上7點30分開球的,纔是施密特所說的勇士對老鷹的NBA比賽——兩場比賽相隔半小時、分屬兩個州、兩種聯賽。
克洛布徹當場點破:“一名美國參議員基於對球隊名稱的混淆——而這是我的中西部體育常識就知道的——拿着錯誤信息,暗示你在另一個城市、當天在佐治亞州的事情裏扮演了什麼角色,然後還叫你混蛋,這需要道歉。”史密斯隨後表示,司法部的記錄可以佐證他去的是愛荷華對馬里蘭那場,而不是亞特蘭大的比賽,並給出了兩場比賽的開球時間作爲旁證。
面對記者追問是否把兩支球隊搞混,施密特一口否認:“沒有搞錯。我問他的是那天晚上在不在亞特蘭大。當時唯一一場7點30分開球的比賽就是在亞特蘭大,所以我問他那天晚上在不在那裏。”被第二次問到同一問題時,他用一句玩笑帶過:“誰知道傑克·史密斯是克拉克的球迷?”
這一來一回成了當天聽證會傳播最廣的片段,多家報道稱其是典型的“打空氣球”式質詢:指控本身沒有被證僞的是“史密斯是否出現在亞特蘭大”,但支撐指控的線索(據稱的短信、球賽時間點)在球隊名稱上出錯後,可信度被當場折損;而“僞證”與“混蛋”這兩個詞已經說出口,是否收回、是否道歉,成了聽證之外的獨立話題。截至目前,施密特沒有道歉,史密斯方面也沒有撤回自己的陳述。
第一,看施密特是否會拿出那“一系列短信”的具體內容,或公開其來源。若短信確實指向亞特蘭大而非馬里蘭,指控的實體部分還有得辯;若短信本身就建立在“老鷹隊”這個錯誤前提上,這場質詢的政治成本只會繼續累積。第二,看史密斯是否如其所說,正式提交司法部的隨行與行程記錄來坐實馬里蘭之行——那會把爭議從“誰記錯了”變成“誰有文件”。第三,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民主黨方面是否把“爲錯誤信息致歉”推成正式要求,這會影響該委員會後續傳喚與質詢的公信力基調。
對關注這件事的讀者而言,值得記住的不是八卦,而是兩條硬信息:2024年2月3日當晚美國同時進行着兩場被捲入政治質詢的球賽,一場在馬里蘭(大學賽,鷹眼對馬里蘭,93比85),一場在亞特蘭大(NBA,老鷹對勇士,加時141比134);以及史密斯在聽證中承認自己那晚去的是前者、並有法警局人員隨行。這兩點都能由賽程與司法部記錄獨立覈對,也是判斷這場“克拉克風波”究竟是質詢失誤還是隱瞞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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