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暫允新罕布什爾州在中期選舉中停用學生證投票
美國最高法院週四發佈一項緊急命令,允許新罕布什爾州在11月中期選舉中,不再接受學生證作爲投票身份證明。 justices在 unsigned one-paragraph order 中批准了州務卿 David Scanlan 提出的緊急申請,暫時擱置聯邦地區法官 Joseph Laplante 10月2日的裁決。該裁決曾要求州方在"安全閥"程序中繼續把學生證作爲輔助身份證據。
新罕布什爾州今年春季通過新法,學生證本身不再單獨作爲身份證明。州政府將 Scanlan 對新法的解讀——即學生證在"安全閥"程序中也不得使用——提交最高法院,申請得到共和黨全國委員會(RNC)支持。州方認爲下級法院的裁決在選舉日前夕改變規則,會造成混亂。
新罕布什爾州法允許選民在無法出示標準證件時,通過其他方式證明身份,這被稱爲"安全閥"。爭議在於,學生證在這一程序中能否作爲輔助證據之一。下級法院認爲州方解釋超出新法文本,屬於對選民的不當限制;最高法院多數意見則認爲地區法院未提供足夠理由偏離"選舉臨近不改規則"的原則。
該裁決主要影響在新罕布什爾州上學的大學生,尤其是依賴學生證投票的外地學生。投票權組織認爲這會增加學生羣體的投票障礙,而州方與共和黨認爲此舉能防範身份證明漏洞、維護選舉完整性。
自由派大法官 Ketanji Brown Jackson 公開持異議,認爲 Purcell 原則並不適用:地區法院的禁令不是在臨近選舉時製造混亂,而是在阻止對州選舉規則的錯誤宣傳,反而有助於保障公衆獲得準確信息。她指出,當聯邦法院認定存在重大誤導性陳述時,禁令起到的是防止而非加劇困惑的作用。
最高法院的命令只是暫緩下級裁決,並非終審判決。州方的上訴將繼續推進,最終判決可能在選舉後作出。11月投票將按新罕布什爾州的限制執行,選民需準備其他可接受的身份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