紐約市向高端第二套房徵收的附加稅,其執行程序被判“從頭再來”。紐約州最高法院斯塔滕島分院法官韋恩·奧齊(Wayne Ozzi)週二裁定,市政府必須撤銷已寄出的徵稅預告通知、撤下網站上那份點名九十多萬業主的清單,並按法院給出的規則重新認定誰真的欠這筆錢。裁決本身沒有判定這項稅是否合法——起訴方在狀書中也刻意只打程序、不碰稅法本身。
奧齊法官的核心意見是:在斷定某處房產屬於“第二套房”之前,市政府必須先窮盡手頭所有資料做逐戶覈查,並拿出支撐這一結論的記錄。他在裁決中寫道,市政府這套徵稅執行方式讓房主“遭受實質性損害、被毫無必要地懲罰”。
具體落到三條指令。第一,市財政局網站在7月掛出的稅冊列出了90萬以上紐約房主的姓名與住址,其中相當一部分根本無需繳納,這份清單必須撤下,只能換成一份僅列真正適用附加稅房產的“次級清單”。第二,已經寄出的約1.7萬份通知一律作廢。第三,新通知只能在市財政局“利用一切可用資源和信息完成逐戶初步認定”之後寄出,並且必須在通知裏寫清認定依據,適用範圍還要進一步收窄。
該附加稅隨紐約市長祖克蘭·曼達尼(Zohran Mamdani)提出的2027財年預算通過,紐約州州長凱西·霍楚爾(Kathy Hochul)公開支持,目的之一是填補紐約市的預算缺口。稅收自7月1日起生效,適用範圍是:一至三戶住宅估值超過500萬美元、公寓(condo)或合作公寓(co-op)市值超過100萬美元,且該房產並非業主在紐約市的主要住所。
按這個口徑,真正要掏錢的是在紐約持豪宅作第二套房、本人不住紐約市的人;但一旦認定錯誤,被誤傷的就是把這套房當唯一住所的自住業主。起訴方中就有三人主張,市政府把自己常年自住的房子錯標成“可能適用附加稅”。原告還包括斯塔滕島共和黨市議員弗蘭克·莫拉諾(Frank Morano)的父親卡邁恩·莫拉諾和妻子瑞秋·奧布萊恩。
訴訟的核心指控是“武斷與任性”:市政府沒有先盡力查清誰該繳,就先以廣播式的方式把幾十萬人放進“可能欠稅”的池子,逼他們自證清白。房主一方的代理律師、前紐約市官員蘭迪·馬斯特羅(Randy Mastro)稱市政廳把這次執行“搞砸了”,法院認定與他們一貫主張一致。
時間線上,上月奧齊一度對該稅的執行發出臨時禁令;紐約市隨即上訴,暫時中止了那道禁令,徵稅照常推進;到本週二,法官作出這份更徹底的裁決,直接要求取消通知、撤下清單、重走認定流程。市長發言人馬特·勞申巴赫(Matt Rauschenbach)回應稱裁決是錯的,強調“若你在紐約買得起一套豪華第二套房,就付得起學校、街道和公園該由你出的那一份”,並宣佈市政府將申請中止執行。
按知情人士的說法,市方計劃在週二晚間提交上訴、藉此自動取得對裁決的中止(stay)。如果中止獲批,撤清單、廢通知的指令會暫停,徵稅與既有徵收動作可照常推進,直到上訴法院給出結論;如果中止被駁回,市財政局就必須先撤下清單、作廢通知,再按逐戶認定重新發出。
對收到過通知的約1.7萬業主,眼下要做的不是急着繳,也不是急着申訴,而是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“非紐約市主要住所”這一條——收到通知本身並不代表欠稅;對姓名曾被公開掛出的90多萬業主,應留意那份清單是否已被替換、自己是否仍在其中。對紐約市而言,上訴走向直接關係2027財年預算裏這筆填補缺口的錢能否按期落地。至於這項稅本身是否合法,本案並未涉及,仍待日後司法程序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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